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第三十条之相关规定,现将截止2026年6月30日,市本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收益、支用、退款等管理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反馈至以下邮箱:

邮箱:yqsfdc3336705@sina.com

地址:阳泉市城区北大街65号建行7层

附件: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