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各相关房地产企业: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晋建房字〔2024〕109号),现将我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评价结果,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二、对于未按《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参加信用评价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5),要全面摸底排查,严格对照房地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4类房地产企业所有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从事房地产活动行为进行检查,对于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企业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资格的,依法撤销企业相应资质(备案)。上述企业的处理情况要于2024年8月25前日报回市住建局。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共111家)

2.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共124家)

3.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共5家)

4.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共67家)

5.未按《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参加信用评价房地产企业名单汇总(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物业服务企业47家;房地产经济机构24家)

        2023年信用评价结果(点击下载).xlsx



联系电话:6668016     

邮箱:yqzjjfck@163.com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