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根据《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阳建建函〔2023〕3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我市在建项目和建设工程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对市本级监管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市属建设工程企业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各县(区)属地监管项目按在建项目台账10%比例进行抽查,对扩权强县(平定县、盂县)属地建设工程企业按10%比例进行抽查。
(二)违法行为及线索: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项目共计27项,其中:市级17项,平定县2项,盂县3项,郊区3项,开发区2项;抽查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21家,其中:市属企业12家,平定4家,盂县5家。对照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违反建筑市场行为104条,推送县区主管部门违规建筑市场行为48条,移送城管局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5项。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总体来看,全市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较以往有很大提升,但一些项目还存在较多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下:
1、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给项目的安全、质量等方面带来一定的隐患;
2、部分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在颁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存在施工行为)的违法行为;
3、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不到位,其中开发区所有在建项目未依法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4、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未实现项目全覆盖;
5、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不规范,印证资料(考勤表、实名制台账、工资支付台账、银行流水)不完整。
(二)招投标运行情况
自《关于印发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建建发〔2021〕165号)印发以来,平定和高新区未严格依照文件“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督流程清单”进行招投标监管。
(三)企业存在问题
部分建筑业企业存在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未缴纳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要求
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检查工作,引导项目规范有序进行施工建设,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职责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管制度。按照全市“清廉阳泉”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阳建建发〔2021〕165号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督,落实“一项目、一承诺”,积极探索推行“评定分离”改革落地。
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和新建房建和市政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对未依法办理的项目主管部门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时进行处置。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