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长、站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根据我局全年工作安排和“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保障性住房)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查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稳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子龙(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瑞杰(局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科科长)
成 员: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组成
分组情况: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第一组:
质 量:史小丽、李振远、贾晓峰、赵振军、张静、杨建军、史卫东、杨晓月、张敏莉,质量专家2名
安 全:严江鹏、孔祥立、王文丽,安全专家2名
联系人:贾晓峰 电话:1328353119
第二组:
质 量:任华杰、李江瑛、赵贵明、朱旭、常斌、魏皓、
梁建强、高兴萍、武艳芳、周宝鱼,质量专家2名
安 全:王斌、赵毅明、李文宇,安全专家2名
联系人:魏皓 电话:19834806566
三、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五、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安排布置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扬尘防治工作。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跟踪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针对开工特点重点监督检查情况。
3、做好建筑施工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架支撑和土方(隧道)开挖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4、组织对职工临时建筑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5、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情况。
(二)建筑工程项目参建主体
1、建设单位
(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办理情况。
(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和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重点检查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主体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组织各主体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质量安全问题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复工验收的情况,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检查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一次性支付情况。
2、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工程资料:重点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及建筑材料试验批次、数量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要求留置,工程资料与实体是否同步,工程资料是否有代签,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工程质量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地基基础、桩基及桩基检测、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竖向砼构件养护、现浇板开裂;建筑节能的实施及施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性能、基层处理以及粘贴锚固情况;现场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进行抽检。
(5)工地现场配备《规范》、《规程》、《标准》情况以及检查工具。
(6)依法对现场原材料抽样检验,重点对钢材、水泥、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进行抽检。
(7)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安排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8)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使用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
(10)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1)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执行情况;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实施、检查、验收情况。
(12)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架工程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执行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实施、验收情况。
(1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安装验收、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以及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14)采购、租赁的模板、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是否进行查验;是否建立了钢管、扣件使用台账。
(15)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用电设备设置情况。
(16)预留洞口、作业临边等高处作业场所及周边安全防护情况。
(1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设备是否按照要求接入省厅的监管平台情况。
(18)项目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9)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具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临建设施是否达到耐火等级要求。施工现场采用彩钢夹芯保温板的临时建筑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0)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餐厨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防蝇、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
(21)项目安全标准化达标开展情况。
(2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悬挂位置,公示情况。
(23)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编制、论证备案应急预案,并制定演练计划等落实情况。
(24)施工现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情况。
(2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26)在建项目(含装饰装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3、监理单位
(1)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情况,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实施落实情况。
(2)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置情况;建立落实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3)审查危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督检查情况及危大工程安全专项验收情况。
(4)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情况,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6)审查进场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证件情况。
(7)审查施工项目安全文明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使用情况。
(8)现场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要立即成立检查组,高起点,高标准,严管理,全覆盖,认真组织落实,全面排查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明确责任落实,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加重处罚力度,同时要在不良记录信息平台给予曝光,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检查。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节部位,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的督查,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我局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或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不力、落实不认真、隐患突出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对项目经理、总监进行扣分、约谈,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辖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5月19日前将检查结果、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书面盖章及电子版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我局将对县(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联 系 人:赵斌 周宝鱼
联系方式:0353-6668022 0353-6668295
电子邮箱: yqszjz@163.com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
3、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检查表
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春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附件.doc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