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月6日,我市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率79.19%。其中,盂县91.61%、郊区87.30%、平定县70.83%、城区74.60%、高新区55.07%、矿区50.00%。平定县、城区、高新区、矿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截止5月6日,全市共新增经营性自建房419栋。其中:盂县145栋、平定县156栋、矿区10栋、郊区88栋、城区19栋、高新区1栋。
新增“三类房屋”导致鉴定未完成的共有33栋,其中,钢结构26栋(郊区7栋、矿区2栋、平定县16栋、高新区1栋),改扩建2栋(平定县2栋),三层以上5栋(郊区4栋、矿区1栋)。